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分公司南京市六合区龙袍新城四新建设项目经理部安置房二期CDE地块太阳能热水器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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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分公司南京市六合区龙袍新城四新建设项目经理部
安置房二期太阳能热水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z-njxm-2024-025
1.招标条件
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分公司南京市六合区龙袍新城四新建设项目工程所需太阳能热水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国铁工投
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分公司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太阳能热水器招标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或代理商。
3.2品牌建议:生产厂家或被代理厂家需在《南京市保障房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及监管办法》中的南京市统筹建设保障房项目材料(设备)
分类采购实施表内或在投标前在保障房指挥部办理完成南京市统筹建设保障房项目材料(设备)品牌备案。
3.3财务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年-2023年财审报告等证明资料,且要求相邻两年内不得连续亏损。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 ISO9001 系列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近三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型式检验报告。
3.5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2023年)独立承担过同类投标物资累计合同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
3.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
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
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满足国家、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5)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3.10代理要求: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生产商或代理
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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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6081817259345877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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