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等级保护测评与安全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等级保护测评与安全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三明市三元区汇鑫大厦十二层12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RZB2024[CS]043
项目名称: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等级保护测评与安全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 需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证明文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解:a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b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税的证明材料;c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情形的书面声明;(6)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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