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四局第三分局云南弥勒杨柳寨光伏项目光伏专用电缆采购项目竞标公告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4-241247
一、 采购条件
受中国电建 水电四局第三分局 委托,中国水电四局设备物资部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 光伏专用电缆 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 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杨柳寨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杨柳寨村附近的坡地上,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3°07′52″~东经103°13′29″、北纬23°58′21″~北纬24°02′27″、海拔高程在1120m~1720m之间。
本项目场址及其周边有多条公路通过,交通运输条件较为便利。可通过场址周边的巡小路进入场内,交通运输条件较好。对外交通路线为:昆明市→G80广昆高速→锁龙寺收费站→G326国道、巡白段、巡小路→光伏场区。全程约210km。
2、 采购范围
供应商须承担弥勒杨柳寨光伏项目光伏专用电缆制造、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包装、发货、运输、现场交货,并对上述技术服务的质量负责。供应商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采购人对安装、调试、运行和材料性能的要求,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供应商须无偿进行补充,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不合格,供应商须无偿提供合格产品,并承担相应损失赔偿。
3、 采购数量:
注:以上数量仅为做采购参考数量,采购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以项目部书面提供的工程量并且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 交货时间: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交货。
5、 交货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杨柳寨村杨柳寨光伏项目施工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自行勘察选择物资进场路线,进场不做任何补偿)。
6、质量要求: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7 计量方式:按实际到货数量清点计量,不满足要求的将予拒收处理。
8、付款方式:
8.1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采用合同货币即人民币付款。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采购人支付前,供货商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和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3日内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供货商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供货商付款。
8.2合同价格的支付
到货款 :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货商支付到货合同货物金额的45%作为到货款:
(1)供货商提供经采购人现场签字确认的合同货物到货验收单;
(2)供货商签发的合同货物的质量证书;
(3)供货商开具与到货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货商开具与到货款等额的财务收据。
安装调试款 :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货商支付安装合同货物金额的20%作为安装调试款:
(1)供货商提供经采购人现场签字确认的合同货物安装调试完成的确认单;
(2)供货商开具与安装调试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货商开具与安装调试款等额的财务收据。
竣工验收款 :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货商支付验收合同货物金额的30%作为验收款:
(1)自项目全容量发电并取得业主签发的竣工报告;
(2)供货商开具与竣工验收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货商开具与竣工验收款等额的财务收据。
质量保证金 :质保期届满且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货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款:
(1)供货商提供经采购人现场签发的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单;
(2)供货商开具与质量保证金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货商开具与质量保证金等额的财务收据;
(4)经采购人及业主单位同意,供货商可以银行保函置换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且无异议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
本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从全容量发电并取得业主签发的竣工报告之日计算;本项目质保期为 2 年,时间从竣工验收完成并取得竣工报告之日计算;质量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函。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 供应商 为生产厂家的,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试验检验报告。
2、 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供应商应具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3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成交通知书)。
4、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09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在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2、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下载采购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 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9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09508;方式2)请登陆/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各供应商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 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
(3)不需要纸质版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平台向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 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启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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