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2024年分公司第二批投资计划试井车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2024年分公司第二批投资计划试井车(招标编号:NWZ240918-2007-029030)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试井车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试井车 | 1.000 | 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设备不得低于国VI排放标准,且为国家正式公告目录内产品,免征购置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交付的整车满足买受方所在地车辆落户要求,如不能上牌,中标商承担因车辆不能上牌的全部责任。(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从设备最终验收之日起 ,车辆改装部分保质期为壹年。在保质期内,由产品质量缺陷而引起的设备损坏,中标商应按购置方要求及时到位进行免费维修和现场技术服务,并承担相应损失。保修期外,乙方应按甲方要求 2 日内到位进行维修,并提供终身技术服务支持和周到的服务(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6日17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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