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对110kV及以上变电站及线路委托开展电磁辐射监测工作项目公告
山西
-太原市
开展电磁辐射监测工作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甲方指定地点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开展电磁辐射监测工作 ( 采购 项目编号: JNC203-CG-240713627 SXZB-2407183111JNF1831/01 ) , 已由 中共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委员会扩大会议纪要党委扩大〔 2024】1次 批准 , 项目 资金来自 制造费用 , 采购人为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 。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通过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 询比采购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政策及集团环保工作要求,采取非招标询比集中采购方式选定符合要求的电磁辐射监测单位,对 13个分公司所属61个110kV及以上变电站及线路开展电磁辐射监测工作。
2.2 采购范围: 对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所属 13个分公司所属61个110kV及以上变电站及线路开展电磁辐射监测工作。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签订合同 3个月内完成现场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HJ681—2013)规定,满足环境监测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 须具备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包含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 ;
3. 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3 项 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2021年9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非电离辐射监测工作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 响应 文件格式中 “信誉材料”要求 的证明材料 ;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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