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辅助器具适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辅助器具适配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BH2024-ZCCS-033
项目名称:2024年辅助器具适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4,9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交付采购人且项目产品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辅助器具适配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辅助器具适配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包括 “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没有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提供相应证明;
(3)提供2024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提供2024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凭证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社保缴纳凭证或劳动合同);
(8)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