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车站货运安全检测监控系统现场巡查视频监控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车站货运安全检测监控系统现场巡查视频监控采购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LYCZJSK20240910 )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车站现就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车站货运安全检测监控系统现场巡查视频监控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铁路营业线设备安装的经验(提供1份相关铁路站段营业线设备安装的证明)。
2.所投设备接入洛阳北站货检既有铁路内网系统,须确保铁路网络数据安全,实现后台远程对轨道衡、超偏载检测装置、货车装载状态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等前端设备进行状态监控。
3.投标人提供设备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在质量保证期间,投标人应提供7 小时维修服务,免费调整或替换不合格的零部件或设备,以保证正常运转。
4.中标单位30天内设备全部到货,具体设备到货地点和数量与站段联系人联系确认。
5.中标单位提供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服务,应随设备提供相应的支架、电线缆、连接件、插排等用于设备安装调试,并保证调试符合铁路安全规定。
6.验收合格以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加电运行,并实现与要求信息系统联通,运行正常为标准。
7.招标单位收到中标单位提出的书面验收申请5日内进行验收,对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问题的,招标单位在5日内提出异议,中标单位须在招标单位提出异议后的5日内进行处理。
四、响应人在递交报名表时必须一并提供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未实行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如是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须一并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3.企业简介(含规模、组织机构、营业场所证明、专业技术力量组成、质量管理体系、售后服务等内容)。
4.业务联系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5.具有有效期限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6.银行开户许可证;
7.提供以下网站(以注册公司名称为准)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gov.cn )、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 ));
8. 提供当地维修点的地址及服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姓名电话,方便现场查看验证。
9,需实地考察,提供车站工作人员证明。
五、售后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六、安装及其他要求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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