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核铀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同位素生产热室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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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核铀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同位素生产热室及附属设备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核铀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或委托人):国电投核素同创(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重庆高新区。厂址地块位于重庆高新区巴福镇镇政府以北约960米。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有热室11间,检修间1间,固体物料传输通道1条,转运系统2套。
项目进度:计划开始时间2024年11月,计划完成时间2026年11月。要求热室设计、壳体制造自签订合同开始9个月内完成,壳体安装和全部设备到货12个月内完成,调试进度需符合建安整体进度要求,2026年11月以前完成整体验收。
2.2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热室及附属设备设计、加工制造、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
设备设计:根据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完成设计方案,提供全套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及设计计算书、设备及配件加工制造图、设备竣工图纸。
热室及附属设备供货:热室壳体11套、检修间1套、固体物料传输通道1套、转运系统2套。
设备安装及调试、验收:负责热室及附属设备包含热室壳体、各连接孔道、窥视窗、机械手、固体物料传输通道、转运系统、检修间等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全过程工作及其管理。验收指热室及附属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成后的整体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认真研读以下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参与本招标活动,有可能出现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核铀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处于国电投核素同创(重庆)科技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资格专项要求:
(1)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至少提供一份已完成的热室设备制造及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或两份业绩(分别为热室设备制造业绩和热室设备设计业绩,热室设备设计业绩可由分包商提供)。所提供的业绩须与本次招标的热室型式一致(钢壳体+混凝土热室)且业绩供货范围为热室设备整体,如只有热室部件或附属设备的供货的业绩,将不满足此资格条件要求。上述业绩必须为近五年(2019年至今)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应至少包含首页、签章页和内容页)和业绩完成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须承诺在过往项目的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必须拥有相关热室设计或制造项目管理经验,并提供项目经历(含项目名称、时间、岗位、承担职责、主要工作成果、证明人等);
(3)主要设计人员必须拥有相关热室设计经验,并提供项目经历(含项目名称、时间、岗位、承担职责、主要工作成果、证明人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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