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用瓶装气体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ZB(2024)-013
项目名称: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用瓶装气体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5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注:各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得增项、缺项或漏项。
项目用途:医用。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2024年以后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至开标前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3.3、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4、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3.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8、投标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的不提供此项,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3.9、投标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3.10、若投标产品为进口,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完整授权链的产品授权书(授权期限不足3年的须附能够提供持续供货的声明材料,英文授权须提供中文翻译版;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的不提供此项)。若投标产品为国产且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3.11、产品生产厂家应具备《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3.1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1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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