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司法鉴定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内蒙古
华能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司法鉴定报告编制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9-3-125 )
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司法鉴定报告编制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部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司法鉴定报告编制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魏家峁镇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至完成240公顷司法鉴定报告编制止。
2.6 招标范围: 对露天煤矿已排土使用的地块约240公顷土地进行司法鉴定(如不具备司法鉴定条件需指导企业完成整改后进行司法鉴定),其中:约76公顷土地现已复垦完成,需鉴定并出具恢复效果司法鉴定报告;约82公顷土地尚未复垦,需根据当前排土台阶的土壤情况出具损害程度司法鉴定报告;待未复垦的82公顷土地完成复垦后再出具恢复效果司法鉴定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矿产资源开采行为致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土地损毁及生态功能损害鉴定)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土地或林地或草原损害鉴定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和合同对应的至少1份发票影印件,无法体现上述关键信息的视为无效业绩。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09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