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GJ2024-223
项目名称: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76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主要包括米、面、油、冷鲜肉类、水产品、冻品、半成品、蔬菜、水果、干货、调料、乳制品、豆制品、熟食、副食品、蛋类、饮料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8)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2)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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