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百特-公开招标-JBT2024-272-Z-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肾脏灌注运转箱-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BT2024-272-Z
项目名称: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肾脏灌注运转箱
预算金额:5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肾脏灌注运转箱;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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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要求及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应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1.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1.2、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授权书应附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1.3、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材料均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材料均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1.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1.8、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search/cr/)和“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获取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单位投标无效。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3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2、投标人应按照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的有效复印件: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产品备案证明材料;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必须根据投标医疗器械的类别,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资料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有效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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