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生产现场安全标识及道路安全规划线修缮项目询价公告
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生产现场安全标识及道路安全规划线修缮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NFZ2024-09-0-01787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生产现场安全标识及道路安全规划线修缮项目,采购人为: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生产现场安全标识及道路安全规划线修缮项目
2.2 采购范围
序号 | 计划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物料组 | 物料组名称 | 采购明细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描述 |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时间 | 计划交货时间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安装时间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用途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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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 | 生产现场安全标识及道路安全规划线修缮_生产现场安全标识及道路安全规划线修缮 | F0101013 | F0101013 | 生产现场安全标识及道路安全规划线修缮_生产现场安全标识及道路安全规划线修缮 | 1 | 每一个 | 2024-08-16 | 2024-08-16 | 2024-08-16 | 2024-08-16 | 2024-08-16 | 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 (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
3.2 专项条件: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在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火电厂建筑装修或装饰或维护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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