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连云区东港小学机器人创客教室及LED屏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703-SHGS-G2024-0011
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连云区东港小学机器人创客教室及LED屏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6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6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连云港市连云区东港小学机器人创客教室及 LED屏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达到预期效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承诺文件见采购文件格式,后附证明材料);
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文件见采购文件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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