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银产业园党政办公室-原滨河新区遗留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1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YC)004016
项目编号: 泰合嘉德【2024】-11号
项目名称: 苏银产业园党政办公室-原滨河新区遗留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
预算金额(元): 805500.00
最高限价(如有): 805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为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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