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贵阳院贵州能源集团普定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二期标段一光伏场区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场区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分包Ⅰ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2
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贵阳院贵州能源集团普定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二期标段一光伏场区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场区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分包Ⅰ标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普定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二期标段一光伏场区 EPC 总承包工程 已由 贵州省能源局 以 《贵州省企业投资备案证明》(贵州省企业投资 项目编码: 2402-520000-60-01-855889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盘江新能源(普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和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 20% ,银行贷款 80%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猫洞乡境内
2.2 规模: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 300.88MWp 的山地并网光伏电站,包括太阳能光伏电站相应的配套并网设施。组件排布需考虑当地地形地貌,采用固定式与柔性(柔性支架占总容量 5% )支架相结合的方式安装。项目总体设计采取以模块化分组设计的思路。本工程全部采用 610Wp ( N 型)单晶硅双面组件,经串并联、逆变、升压、集电线路后,连接至普定县盘江猴场乡新能源汇集站 35kV 配电装置。
本工程新建光伏场区装机容量 300.88MWp ,光伏场区 35kV 系统通过集电线路接入新建的 220kV 升压站的 35kV 开关柜下端头,集电线路采取电缆桥架及架空线路。
2.3 计划工期: 2024 年 11 月 28 日具备首批容量并网发电条件; 2024 年 12 月 29 日具备全容量并网发电条件。
2.4 采购范围:
2.4.1 光伏场区
本次采购范围为贵州能源集团普定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二期标段一光伏场区 EPC 总承包工程项目场区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分包Ⅰ标含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方阵(直流侧装机容量 40.58MWp ),包括(但不限于):
( 1 ) 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甲供设备及材料除外), 招标人仅提供光伏场区组件、支架(不含预埋件)、逆变器、交直流电缆、电缆附件(厂家制作) , 其余材料由投标人购买,投标人负责甲供设备及材料的卸货、二次转运、保管及现场成品保护;
( 2 )场内外道路(含施工临时道路、检修道路、消防通道等)施工、改造、验收及维护等;
( 3 )场区建安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 测量放线,场平工程,桩基钻孔(采用人工钻孔,禁止台阶开挖, 茶光地块施工过程中, 应尽量减少对茶树的破坏,投标人负责茶园损坏的协调及赔偿),预埋件安装,钢筋制安,桩基砼浇筑, 桩基 试桩及检测,电缆桥架安装,支架 (含固定、柔性支架) 安装,光伏组件安装,箱变及通信箱基础施工 (含钢制平台采购) ,电气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通信箱、逆变器、光伏组串与逆变器接线、逆变器至箱变接线)安装、调试及试验等 ,消防设备配置,场区围栏 (包括场区围栏、箱变及操作平台围栏) 及大门安装 。
( 4 )防雷接地施工(电阻须满足设计要求),场区防雷评估验收;
( 5 )项目联合调试、试验、工程整体性能调试及检查测试、试运行、培训;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设备、办公及生活区域的标识标牌;配合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2.4.2 其他
( 1 )施工图纸中标明的其他工程内容,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工程量清单表中未列出,但为完成本标段所必须的实施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购买保险、资料整编、竣工归档等)及除甲供设备及材料外所有材料的采购均由投标人负责。
( 2 )试验检测:钢筋、混凝土等材料取样、样品养护、送检;需委托具有相应试验检测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配件等),试验检测单位需征得招标人同意,检查验收等,并承担工程范围内质量监督检查相关协调费用;
( 3 )征租地:负责配合征租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征地红线测量、土地测量、土地确权、地上附着物登记和清理、协调工作),配合业主及政府的光伏场区永久征地补偿工作(永久征租地的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由业主承担)。负责招标人征地红线外的相关征地工作及费用补偿(包含但不限于地面附作物的清理赔偿、坟墓迁改、合规手续办理);附着物清理(包含树木砍伐、拆迁、移坟等);施工场地地下管网线勘察(根据需要保护、迁移及赔偿); 协调工作(征地及土地租赁协调、施工中的阻工协调等);
( 4 ) 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电力质量监督、地方质量监督等当地电网并网需求的一切工作;
( 5 )施工区域内(含弃渣场)环水保施工(标段内环保与水保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的实施)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通过环水保专项验收及整改, 包含但不限于排水沟、浆砌石挡墙、沉砂池、施工临时用地的整理、弃土弃渣及排污处理及复垦 ;施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包含抑制扬尘,洒水等内容);
( 6 )临时工程:办公生活营区、加工厂、施工供水、场内施工用电、施工道路等(含临时用地费用、恢复费用、青苗补偿等)、甲供设备及材料堆场建设(含场地租赁、青赔、整平施工、水电接入、值班房采购安装等)、施工期看护以及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其他辅助工程。
( 7 )安全文明施工:负责本标段安全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清洁,争创文明工地。
( 8 )竣工验收结束之前,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标人森林草原防火相关要求,光伏区进行防火级别除草,杂草剩余高度不得高于 10cm ,除草后的杂草做到及时清运出场地,不得留在光伏场区内;设置与外界的防火隔离带;以箱变为单元,形成独立的防火区。如因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人要求除草引起火灾等造成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9 )以及为完成本标段工作所必须的并网发电、征地配合、对内对外沟通协调、附件采购、附属及辅助配合 劳务 工作、手续办理、配合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满足业主及电网公司验收要求的全部内容。
( 10 ) 光伏场区禁止机械场平、清表,原则上全部采用人工成孔方案,具备条件的区域可以采用机械打孔;在业主提供的土地范围内,最大程度节约集约用地,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采用整组或半组 + 半组及固定支架(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用地指标不能突破《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 11 )光伏场区特种消防设施、防火隔离带涉及的全部工作。场区设备安全、文化目视化建设按南网公司标准实施,建设方案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 12 )制作安装施工期、运行期光伏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标识牌、设备标识牌、设备操作牌、光伏组串单元编码标牌、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用品配置等。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光伏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等国家、行业规范及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合同附件技术协议的要求 。
2.6 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7 中标人数量: 1 人。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5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 非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业主单位禁入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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