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成铁物业数字运营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公开招标公告
四川
-成都市
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成铁物业数字运营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TBZX-FW-2024-552 )
*重要提示:平台自2024年3月28日起上线会员服务功能并向平台供应商试行收取会员服务费和单次项目使用费,具体事项可登录平台查看《关于开展平台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或下载招标公告相关附件,了解有关内容和要求,也可通过010-8进行咨询。请有意参加项目的投标人按照平台要求提前缴纳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以免影响各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
1 .招标条件
受成都铁路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成铁物业数字运营管理系统软件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完成建设成铁物业数字运营管理系统综合管理、合同 /协议管理、公寓楼管理、办公楼管理、会议室管理、物业服务管理、停车场管理、运动场馆管理、楼宇物业内控管理、统计报表管理、财务管理、风控监管、组织架构管理、内容管理等模块的研发及部署,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完成相关技术资料及过程管理文档的撰写,文档资料完整准确。现需投标人按照技术要求开发成铁物业数字运营管理系统并提供系统需求调研、设计、开发、测试、部署、验收配套相关资料及培训工作。
服务内容: ⑴.按照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技术规范进行软件开发,满足用户业务需求。
⑵.在招标人设计的方案和框架内,按照合同具体要求完成基础代码编写、软件测试与封装、环境部署与系统调试,以及系统软件的运行监视与BUG修复等基础技术工作。
⑶.协助招标人完成该项目的开发、调试、部署。
⑷.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协助招标人提升设计质量和用户体验,改进和优化开发工具、开发流程,解决项目开发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⑸.负责持续改进系统项目性能、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
⑹.协助招标人编撰、制作技术文档资料,协助开展调研、分析、培训等辅助技术工作。
⑺.协助招标人开展著作权申报、软件登记、等级保护,以及软件试用、评审、验收等后续阶段需要技术人员参与的事务性工作。
⑻.其他不涉及软件开发核心的基础技术工作,以及需要技术人员参与的非关键事务工作。
项目 功能 大纲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 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高校可不提供(高校为普通高等学校,由国家部委、省级人民政府、省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或联合主管的实行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校,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财务能力要求:
3.2.1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6%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高校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出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
3.2.2须提供递交文件之日前三个月内的基本账户的有效银行资信证明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承诺结算无违规违纪、基本账户未冻结。高校可不提供。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8月-2024年8月)开展过不少于1个及以上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4.信誉要求:
4.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投标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4.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4.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8月至2024年8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查询结果截图);
4.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8月至2024年8月)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5其它要求:
3.5.1投标单位须为国铁成都科技创新有限公司2024年业务外包备案库内软件开发类的技术服务单位,须提供入库证明资料。
3.5.2由于集团公司对项目要求发生变化或投标人原因或编写的代码未达到招标人要求而造成项目终止实施的,招标人有权在技术服务期间无条件解除合同,投标人自行承担损失。即使如此,投标人仍应当配合招标人过渡期间的安排,共同保障招标人业务开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配合招标人做好信息、资料及相关设施的交接处置等过渡期间的工作安排(须提供承诺书)。
3.5.3单一项目即使超出质保期,如因投标人原因形成的系统漏洞或其它问题,投标人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免费补救(须提供承诺书)。
3.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分包转包。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须 在平台( 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010-8,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至18时)。 请投标人通过平台(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5.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 24 年 9 月 12 日 00 时 00分起至 9 月 19 日 00 时 00分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0元人民币。
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3 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登录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 获取 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 投标人登录国铁账号后,须在首页点击右侧图标【物资采购】 ——【电子招投标(试)】,选择投标项目点击【我要参与】,成功后在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同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将《投标人信息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附件) 递交 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841196628 @q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5.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 当面递交或通过电子邮件 发至 5 .3条款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5.5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公告5.3条款要求的,无法参与后续投标事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 文件递交时间为 20 24 年 10 月 10 日 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招 投标代理 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 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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