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建设公司保定市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三期)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分包采购
保定市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三期)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分包竞争性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 保定市国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签订了 《保定市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三期)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保定市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三期)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联合体补充协议书》(合同编号: GF-2020-0216 ),拟对该保定市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三期)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进行专业分包采购,分包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分包工程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范围为韩村安置区市政道路与小边坨安置区市政道路区域。
2.2 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
2.3 采购内容:包括保定市城市更新竞秀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韩村安置区风帆路、南北向支路,小边坨安置区风能大街、南北向次干路、乐园路人行道铺装、路沿石铺设、树池砌筑、栽植乔木、施肥等,包含以上项目的图纸深化设计、施工方案编制、评审、备案、预留预埋、调试、验收、移交及质保服务以及施工过程中与其他单位的协调配合、辅助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劳务实名制管理、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完场清、资料整编等为完成本工程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和采购人要求为准。
2.4 计划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应答人须保证相关施工工期满足采购人总体施工进度计划要求,不得影响后期施工,具体以合同为主。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要求,具体以合同为准。
3.应答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近3年内具有至少1项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市政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或含有园林绿化的施工总承包等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相关验收证明等均可作为证明材料)。
3.3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无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未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3.4 项目经理资格:为应答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社保),具有与本工程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3年内有1项管理业绩,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采购项目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合同、履约合同时的计量、验收等签字、项目经理任命书等均可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3.5 技术负责人资格:为应答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社保),且具有与本工程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6在平台注册。
3.7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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