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一标总承包项目部门式起重机租赁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一标总承包项目部门式起重机租赁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一标总承包项目部
门式起重机租赁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JJGZDT08-CGFA-2024-016)
1. 招标条件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 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江府<不含>)及同步实施工程已由广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一标总承包项目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 对 门式起重机 租 赁 进行 公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 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江府<不含>)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线路全长约8.74km,为全地下敷设,设3座车站(凤翔路站、江高站、江村站)4个区间(含2座中间风井),平均站间距2.185km,最大站间距2.89km(凤江区间);最小站间距1.14km(江江区间)。其中江高站为换乘站,与广清城际衔接。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门式起重机( 16T、45T、55T),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投标人须承担 中国交建总承包项目部门式起重机 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装卸车、交货以及现场设备安装所需人工 (餐食住宿投标人自行负责)、工器具、吊车等一切费用,在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安监机构办理使用登记,并负责完成办理《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报价中包含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费、培训费、检测费、专家评审费和取证等报装一切费用,质保期内外的服务等工作。投标人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 采购 人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投标人须无偿进行补充 ,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技 术规范 。 共 2个包件,即LMD-01、LMD-02包件。计划交货期以现场实际书面通知为准,详细数量与具体交货地点、供货期等信息详见附件一 “物资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发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技术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出厂年限不得超过 3年。设备须证照齐全有效。设备所有部件齐全完好,安全装置满足国家规范要求,齐全有效,牢固可靠。具体要求如下:
3.2.1 通用要求:(1)起重机桥架要求主梁不能分段;(2)大小车金属结构件均采用热轧钢板制作(主、端梁的腹板厚度≥8mm),严禁用卷板替代;(3)为运输方便需要解体时,其分解面应选在应力小的部位。采用足够强的搭接板,由高强度螺栓进行连接;(4)焊缝直观检查按 GB6417 技术要求,焊缝表面不得有可见的明显缺陷。并对焊缝出具探伤报告;(5)传动件外防护罩与底板连接方式采用插入式,螺栓固定;(6)大车行走采用单独驱动;小车行走采用集中驱动。驱动轮数为总轮数的二分之一;(7)电动机绝缘等级:F级;(8)小车拖缆采用耐高温移动扁电缆(耐温≥105℃);(9)布线采用线槽铺设(包括驾驶室),严禁用塑铜线及单股硬导线;(10)各机构动力电源均设有过载、短路、缺相失压保护、自动安全开关或过电流等保护装置;(11)设有工作电笛,开机发出声响报警;(12)设置起升高度限位级:一级报警,二级限止上升;(13)大车及小车采用聚氨脂弹性缓冲器,大车两侧配有防撞限位及安全尺。
3.2.2 55T门式起重机:额定起重量:主钩55t;副钩25t,跨度:22.6m;起升高度:轨上10m,轨下30m;需悬臂6m;配置液压夹轨器,手动夹轨器,起重高度限制器双保险,红外线行程限制器;带土斗翻身钩,主钩带扁担梁(与渣斗匹配);开放数据传输接口与智慧工地连接。满足广州市起重设备安全要求。
3.2.3 45T门式起重机:主钩45t;副钩16t;跨度为26~28m;起升高度为轨上10m,轨下-33m;双侧悬臂,悬臂长度为8.5m(车轮中心到主梁边缘,最少不低于8.5m);配置液压夹轨器,手动夹轨器,起重高度限制器,双保险,红外线行程限制器等;带土斗翻身钩,主钩带扁担梁(与渣斗匹配);开放数据传输接口与智慧工地连接。满足广州市起重设备安全要求。满足广州市起重设备安全要求。
3.2.4 16T门式起重机:主钩16t;跨度为20~24m;起升高度为轨上10m,轨下-33m;双侧悬臂,悬臂长度为8.5m(车轮中心到主梁边缘,最少不低于8.5m);配置液压夹轨器,手动夹轨器,起重高度限制器,双保险,红外线行程限制器等;开放数据传输接口与智慧工地连接。满足广州市起重设备安全要求。
3.2.5 资料交付要求:(1)旧设备需要提供上个项目的维修记录。进场前提供维修报告和主要配件清单及品牌、型号;(2)设备总装图、小车总图、部件图、卖方制造的传动机构主要零部件图、易损件图、电气原理图、电气配线图(端子图)、电气布置图、元件表、原始检测资料、合格证书等;(3)元器件材料表、外购件清单(含型号、数量、厂家等)、零部件图纸。润滑油清单(4)设备安装、调试大纲、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说明书。
3.3 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 财力状况良好,有执行招标物资供应良好的资金保障。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设备须办理 一切责任险 、财产险 , 设备干净整洁卫生,无跑 、 冒 、 滴 、 漏 等 现象,符合 广州地区的 各项环保要求。
3.5 业绩要求: 同类设备租赁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租赁合同和履行合同的发票等证明材料,同类设备和时间以租赁合同的设备清单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设备租赁业绩合同签署方、发票销售方须一致,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供货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3.6 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 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近三年内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 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 。 生产商或代理商 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7 其他要求:
3.7.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
3.7.2 投标人须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供应商网络范围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共同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供应单位不得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黑名单内,否则不予投标。
3.7.3 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 7.4 投标人在报价中需要明确设备购买原值,设备在租赁期间总租金不得超过设备原值,当租赁价格超过设备原值60%后,招标人拥有优先购买权,若有购买需求,投标人应配合完成项目部 采购方式变更。中标人若不接受则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10时00分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