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六个项目六个月期秩序联合外包公开比质比价项目公告
广州六个项目六个月期秩序联合外包公开比质比价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广州六个项目六个月期秩序联合外包公开比质比价项目(编号:gkbz2024091200008)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广州六个项目六个月期秩序联合外包公开比质比价项目 | 广州六个项目六个月期秩序联合外包公开比质比价项目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6个月(具体时间以项目需求为准,可适当顺延,按实际服务期限据实结算。) 。
服务地点位于: 融通和园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401之3号;军隆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西海南路33号;航务大厦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36号;大源南路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大源南路288号;七星岗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七星岗路;精神病康复医院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精神病康复医院;广州机场货仓项目位于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岑村新南街。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项目安保和消防安全管理服务。
项目安保和安全管理。固定安保岗位周界及值守护卫区域安全;包括各楼栋、道路,以及边界围网、护栏及围墙的安全巡逻;车辆行驶、停放秩序管理:可疑、外来人员盘查、登记:消防设施设备巡查、消防隐患检查和排除、消防报警及灭火;外来人员装修、维修等临时使用水、电、气、火行为管理及期间物业安全管理;紧急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甲方提出的其他安全防范工作。
注:具体服务内容以项目需求及落地合同为准,进场后一个月内需按项目管理需求更换工服。 。
其他: (1)具备由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提供总公司由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及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且保安分公司投标的需同时出具总公司授权分公司的投标证明(加盖总公司公章);
(2)自2021年1月至今有不少于3份服务内容包含保安服务的合同业绩(需体现签约日期);
(3)供应商应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派驻项目的秩序人员应持有保安员证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
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失信名单。
5、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国家税务总局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0天内的信用查询记录,投标单位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由采购人评审现场查询,具体要求详见商务标回标要求。
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在开标和形式、响应性审查(商务部分)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废标处理:
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电子版及纸质版);
2)响应文件未密封的;
3)签字人没有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4)供应商的响应函未提供或不符合比质比价文件要求的;
5)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6)非固定价格响应的;
7)不满足比质比价文件商务部分中“★”号条款的;
8)在采购过程中,有不正当的对采购人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或行为,或不正当的企图影响评审小组正常工作的;
9)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
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响应的;
11)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2)响应文件中有虚假陈述的;
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14)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的;
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1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18)不同投供应商的比质比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19)响应文件符合比质比价文件中规定拒绝的其它商务条款。
二、在开标和形式、响应性审查(商务部分)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且经澄清仍然不符合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1)信用记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入账凭证,承诺函,商务条款偏离表,业绩表,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等响应不完全或未按照规定填写,且经澄清仍然不符合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2)线上电子版文件或者线下纸质版文件签字或盖章不齐全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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