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高粱冲光伏发电项目35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云南电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高粱冲光伏发电项目35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标段(包)编号:YNGS-2024-GC-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粱冲光伏发电项目35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编号:YNGS-2024-GC-005)已取得《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高梁冲光伏发电项目35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项目代码:2407-530427-04-01-20886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南电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云南电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高粱冲光伏发电项目35kV送出线路工程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地理坐标 东经 102°7′9.42″~102°8′29.45″、北纬 23°58′52.44″~23°58′21.99″之间,场址高程在1199m~1434m 之间,拟新建两回35kV线路接入110kV鲁奎山升压站的35kV预留间隔的电气、结构的本体设计,线路全长约15km。
2.2 项目建设规模:根据批复接入系统方案,本期在高粱冲光伏地块规划新建的 1 座 35kV 开关站,从35kV开关站新建 2 回35kV线路接入拟建设的 110kV鲁奎山光伏升压站的35kV侧出线间隔,新建线路 14.2km 架空+0.8km电缆,采用双回路架设,110kV鲁奎山光伏升压站采用电缆进站,电缆型号ZRA-YJV62-26/35 1X240mm²阻燃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导线型号为 JL/LB20A-150/25 铝包钢芯铝绞线。
2.3 项目工期:75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10月15日。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高粱冲光伏发电项目35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高粱冲光伏发电项目到鲁奎山升压站35kV送出线路(14.2km架空+0.8km电缆,采用双回路架设)采购及安装调试。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预算、项目并网手续办理、试运行及竣工验收阶段的勘测、设计、咨询审查及批复文件取得;与送出工程相关的所有专项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压覆矿调查、路径协议和当地政府批复、环评水保备案及验收、消防手续、林地占用手续、公路和铁路跨越手续、工程安全及质量监督手续等)的设计、咨询审查、施工及批复文件取得;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和管理;土地林地征(占)用及补偿;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竣工图;竣工验收(含环评、水保、电力质检站验收、竣工档案等专项验收)及移交的相关工作;建设期工程保险,以及质保期内服务。
其他未明示但为满足本项目功能要求所需的一切事项,均有承包人负责完成并承担其费用。
2.6 其他补充:
计划工期
总工期 75 日历天, 计划 202 4 年 10 月 15 日开工, 12 月 29 日之前完工; 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设计与施工资质: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无连续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投标人必须提交最近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1年至2023年,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已有年份的报告。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设计单位: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个35kV及以上输变电线路工程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施工单位: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个35kV及以上输变电线路工程的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查询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网页截图;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2项及以上35kV以上输变电线路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1、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2、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管理类似施工工作经验。
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员满足项目需要,且注册在本单位。
5、施工机械设备: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有其他禁止性规定的,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共同完成投标文件,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提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各方均加盖公章,表明共同认可投标文件;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联合体任何一方承担联合体全部责任。
(6)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企业或者为设计单位,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能反映设计、供货、施工等工作内容以及项目投运证明或项目验收证明等竣工类证明材料,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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