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机械化施工分公司2024年度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现场管理、维保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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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机械化施工分公司2024年度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操作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IFB2024-09-12498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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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机械管理中心塔式起重机租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机械管理中心,建设资
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操作服务租赁框架协议采购合格租赁商进行公开招标。 -
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塔式起重机及施工升降机的机操作服务租赁采购,通过公开招标征集程序,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订立框架协议,采购人
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选择合格供应商通过二次竞价的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并订立设备租赁采购合同,具体招标租
赁的设备及数量详见附表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企业,原则上由母公司参与竞投,其下属公司不得同时参与竞投。投标人要在“中铁鲁班商务”进
行注册。
2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起重设备租赁资质的生产商或租赁商。
3财务能力要求:
租赁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4企业资质要求:
具备劳务相关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具备满足合同规定的操作、验收及维修保养服务能力等要求,并且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
5设备、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包件设备对应的人员资质证照,以及由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安拆、操作、维保人员资格证书。投标人提供的特种设备操
作及维保人员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
6履约能力要求:
投标人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全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
能力。在公司运营过程中未出现安全事故。
7业绩要求:
有近二年大中型建设项目至少二个项目以上的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即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上提交合格供应商准入申请并通过评审的供应商名录)内,不在该
名录内的须经招标人审核通过。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交易期内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不在“
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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