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岳阳地区100万吨/年乙烯炼化一体化项目(炼油配套改造)顶循除盐设施招标公告
(重招)湖南石化长岭片区顶循除盐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湖南石化长岭片区顶循除盐设施(WZ20241006-2199-10784-B1)招标人为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顶循除盐设施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循环油除盐设施\50-60t/h V-158 S30403 | 1.00 | 套 | 包1-顶循除盐设施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制造商的业绩及技术方案应采用离心萃取的技术路线。需做出书面承诺。 3.1.7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技术规格书中带“★”的条款单独列出并逐条进行响应。若是全篇照抄招标技术规格书未对带“★”的条款单独列出并逐条进行响应,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被拒绝。 3.1.8 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3.1.9 投标制造商应至少近 5 年内至少具有500万吨及以上大型常减压装置的成功工程应用业绩 1 套,正式投产并经实际运行验证,须提供相关有效的可核实的用户满意的使用证明意见或正式的评定报告。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17时3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本招标项目仅供VIP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 注册 /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电话: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QQ:3804756783邮箱:kefu@dlnyzb.com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