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融通天泰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天行健分公司燃料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天行健分公司燃料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天行健分公司燃料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比质比价(编号:gkbz2024091200037)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天行健分公司燃料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比质比价 |天行健分公司燃料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比质比价 | 1 | 项
项目交货期为: 12个月 。
交货地点位于: 天健宾馆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1、所提供商品必须在保质期内,所提供物资必须提供检测报告,必须符合国家对易燃品的规定要求。
2、送货收货按照财务流程执行,送货必须按要求送到指定仓库。
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年(合同为一年一签,第一年服务期满后,由招标人根据投标人履约服务质量考核评分,评分满意可与投标人续签合同,如不达标则重新招标) 。
其他: 付款方式:按月付款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经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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