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动车段新增裙底板数字化检修装置招标公告
上海
招标公告
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动车段新增裙底板数字化检修装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WZ-GZ2024-910)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动车段新增裙底板数字化检修装置招标人为上局-南京动车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南京动车段生产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套裙底板数字化检修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本招标项目南京动车段新增裙底板数字化检修装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动车段,招标资金来自专项计划,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南京动车段新增裙底板数字化检修装置进行公开招标。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商或授权代理企业,具有合法、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资质许可:投标产品成熟可靠,配备的三板作业扭矩卡控管理系统须通过国铁集团公司(原铁路总公司或铁道部)或路局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组织技术审查,投标人须具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软件安全开发服务资质三级或以上(CCRC)认证证书。 3.1.3财务能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1.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5年(2019年-2024年)在国内铁路动车领域的裙底板智能装配类设备项目供货业绩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或验收证明,同时提供用户出具(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开通运行1年及以上用户评价证明; 3.1.5履约信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2022年至202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应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网页截图);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禁止处罚期内的供应商(须提供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2)本项目须在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且下载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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