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盖州煤业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报告项目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盖州煤业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报告 谈判采购 公 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高平市米山镇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盖州煤业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报告 ( 采购项目编号: JNC255-CG-240914523 、 SXZB-2409231311JNF2313 /01 ) , 已由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 晋城 有限公司 以 晋市煤销字〔 2024 〕 160 号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采购人为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盖州煤业有限公司 。现已具备采购 条件,现通过 “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根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晋应急发 [2019]13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井工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监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每两年至少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并报至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按照以上文件规定,我矿需委托具备资质的相关机构对我矿开展2024年重大危险源评估工作,并编制《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并按要求进行备案 。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 为 1 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 盖州煤业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评价过程中涉及到的全区域。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 合同签订后 30个工作日 。
2.4服务地点: 采购人 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 要求:须具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3. 3 业绩 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1项 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年 8月 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重大危险源报告编制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 响应 文件格式中 “信誉材料”要求 的证明材料 ;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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