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农发牧原(崇州)有限责任公司生猪养殖项目(二期)-水泥漏缝板(二次)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融通农发牧原(崇州)有限责任公司生猪养殖项目(二期)-水泥漏缝板(二次)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农发牧原(崇州)有限责任公司生猪养殖项目(二期)-水泥漏缝板(二次)(编号:gkbz2024091300024)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农发牧原(崇州)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水泥漏缝板 | 水泥漏缝板 | 1 | 项 |
项目计划工期为: 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 。
建设地点位于: 融通农发牧原(崇州)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道明镇白马社区13组56号) 。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 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及业主方要求 。
其他: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融通农发牧原(崇州)有限责任公司选取一家供应商,对生猪养殖项目(二期)-水泥漏缝板材料及其相关配套服务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619528.79元,超过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及参股,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
2.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时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4.各应答人应该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格,我公司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应答人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据《中国融通集团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处理;
5.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的查询结果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查询结果截图)。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1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资格要求: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的;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或及其下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
⑥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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