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物管安全咨询分公司关于工程改造类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融通物管安全咨询分公司关于工程改造类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物管安全咨询分公司关于工程改造类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编号:gkbz2024061400018)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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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物管安全咨询分公司关于工程改造类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 融通物管安全咨询分公司工程改造类造价咨询集中采购项目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合同签署之日起两年;具体以各项目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
服务地点位于: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符合国家及行业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文件要求 。
其他: 最高限价按照各地区计价要求所报折扣率合计权重不得高于70%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经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不得具有外资企业背景(通过企查查或者天眼查,进行三级股权穿透。外资股东不占控股或主导地位,持股比例≤30%的定义为非外资企业)且注册地不得为境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等相关业务,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至少10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
(5)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五年(2019年至响应截止日止)不低于1个改造类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改造/机电或消防工程改造/市政道路工程改造等)的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具有不低于1个新建项目(不限业态)的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服务合同(包括双方签字盖章、签属日期、服务内容、服务金额等主要内容)的证明材料;
(6)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供应商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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