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医院爱国卫生运动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招标)
项目概况
禄丰市人民医院爱国卫生运动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果是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现场报名,也可以电联代理机构,将报名材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19020369QQ.com,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DZ-LF-2024-ZB006
项目名称:禄丰市人民医院爱国卫生运动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452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452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450件大盘纸、1400提小卷纸、50个香架、2500盒檀香、40桶洗手液,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按批次进行供货,接到甲方供货需求和清单后,2日内送达指定科室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比例为: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年份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及附注或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同时具有本项目的服务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 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诚信单位的情况,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7)投标人当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代理机构通过网站查询,有犯罪档案记录的将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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