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基地公司兴农桥基地排水系统及道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
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基地公司兴农桥基地排水系统及道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基地公司兴农桥基地排水系统及道路改造项目(编号:gkzb2024091300047)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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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基地公司兴农桥基地排水系统及道路改造项目 | 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基地公司兴农桥基地排水系统及道路改造项目 | 1 | 项 |
项目计划工期为: 合同签订后70日历天 。
建设地点位于: 天津市东丽区东金路东侧,港城大道南侧,采购人指定地点 。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 符合国家行业技术规范要求及采购需求 。
其他: 最高限价人民币4511859.00元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若投标人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拟派人员在响应文件截至前6个月内社保 )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拟派人员在响应文件截至前6个月内社保 )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3.1.2财务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书面声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如根据国家规定无需纳税或缴纳社保,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投标人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提供承诺)
3.1.4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2)投标人未被列入融通集团、农发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暂不合作名单。
3)符合工程所在地建筑市场相关规定。
4)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其他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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