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公开竞争性谈判电子设备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4
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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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HGD-2024-16)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公开竞争性谈判电子设备采购公告采购人为呼和浩特供电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电子设备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包件 序号 物资编码 品名 型号规格 单位 实际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最高限价 (单价,不含税) 备注 1 1 529000002980 无人机 台 3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呼和浩特 4400.00 2 548000000339 无人机遥控 台 3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呼和浩特 2500.00 3 巡检无人机 双主摄,巡航≥40分钟 台 1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呼和浩特 9800.00 4 433900000053 望远镜 个 10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呼和浩特 2000.00 5 526100024302 照相机 台 3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呼和浩特 4300.00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报价应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与售后服务承诺函。 2.报价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须提供2021至2023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价人成立时间在2021年以后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报价人需提供报价产品CMA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5.报价人须提供报价产品1年免费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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