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融通红楼宾馆综合改造饰品艺术品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重庆
重庆融通红楼宾馆综合改造饰品艺术品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重庆融通红楼宾馆综合改造饰品艺术品采购项目(编号:gkbz2024091300038)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重庆融通红楼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重庆融通红楼宾馆综合改造饰品艺术品采购项目 | 重庆融通红楼宾馆综合改造饰品艺术品采购项目 | 1 | 项 |
项目计划工期为: / 。
建设地点位于: / 。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 / 。
其他: 2.1项目预算:174.48万元。
2.2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制造、供应、运输、卸车、安装、调试、试验检测、质保期内所有运维工作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人发出的图纸及清单。
2.3交货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39号重庆融通红楼宾馆。
2.4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4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2.5其它要求:质保期1年。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和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须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和承诺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未被融通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列入“黑名单”或“慎用名单”,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关联关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比质比价活动,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7)被披露销售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及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2023年8月至今),未被披露销售的产品质量不合格(被行政处罚或政府主管部门抽查并披露产品质量不合格),须提供承诺书并加公章。
(8)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饰品艺术品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采购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每个合同发票额不得低于合同额的80%,发票的开具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之前)。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