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西机务段职工洗衣房大修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采购公告
包 西机务段职工洗衣房大修择优选择 施工 单位公告
1.立项依据
本项目 依据集团公司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统计部关于下达集团公司 2024年技术改造、大修第三批勘察设计计划的通知》计项目函[2024]38号 , 计划负责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机务段,建设资金来自集团公司大修资金 ,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
2.1.包西机务段职工洗衣房大修
2.1 .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
项目简况:
包西机务段职工洗衣房大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设备车间工具间改为洗衣房,对顶棚、内墙面、地面大修,更换窗户;新增洗衣机上下水管道;增设洗衣机、烘干机电源,洗衣房更换灯具开关。 具体工程施工内容、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及预算审批为准。
建设地点: 内蒙古包头市包头西机务段。
2.1.2. 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包西机务段职工洗衣房大修段内围墙拆除工程:
采暖保护拆除并安装
电气拆除
措施项目
2. 2.工程概(预)算 : 包西机务段职工洗衣房大修 129993 元 (含税) 。
2. 3. 计划工期:总工期 30 天。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 100%竣工按 国铁集团或原铁路总公司颁布 验收标准。安全目标: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申请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3.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申请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5.申请 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本 项目 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6.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7.申请单位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4 .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4 .1 . 申请函。
4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4 .3 .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4 .4 .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4 .5 .2021-2023类似 项目 三项及以上业绩 。
4 .6 . 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表及资质证书。
4 .7 . 拟投入的主要检测设备表。
4 .8 .施工 方案(主要为施工安排,工期、质量、安全目标、 临近营业线施工方案 及保证措施等)。
4.9.财务状况证明资料。
4.10. 报名截止前与包头西机务段对接施工图。
4.11.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4.12.申请单位提供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承诺书。
4.13.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4.14.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官网失信行为“黑名单”查询结果。
5.申请报名
报名表
(公章) 日期:
报名截止前将报名表(加盖公章)发至 邮箱。
6.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 9 月 1 9 日 1 7 时
会议时间: 2024年 9 月 20 日 15时
会议地点: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机务段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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