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留坝分局留坝县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留坝县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检测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9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BN-汉中市-2024-00150
项目名称:留坝县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交付采购人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留坝县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检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留坝县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检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自拟格式内容出具的税收缴纳情况良好的书面承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自拟格式内容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良好的书面承诺;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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