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2024年度首都机场航管楼餐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2024年度首都机场航管楼餐饮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1号院北矿金融大厦9层906室(邮件联系,范俊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KZB2419BJO601487
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2024年度首都机场航管楼餐饮服务
预算金额:519.8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9.8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民航华北空管局航管楼食堂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T1航站楼东侧航管楼内,总面积约430平方米,其中员工就餐区面积约230平方米,后厨面积约200平方米。招标人提供厨房、炊具、食堂、工作台、桌椅、餐具等非消耗性设备、器材、耗材(耗材仅限招标人提供部分,投标人自用的日常办公耗材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投标人负责采购制作主食、菜品所需的所有食材及调料,加工后向招标人员工提供就餐服务,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外卖服务。具体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1年,起止时间在合同签署时间确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注:本项目食材采购费用部分有30%的份额(104.025万元)需要投标人承诺预留(分包)给中小企业,同时这104.025万元的60%=62.415万元需要投标人承诺预留(分包)给小微企业】。
非小微企业参与投标时,必须按上述要求填写承诺函,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3)购买了招标文件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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