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煤制油化工公管分公司智能巡检系统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化工公管分公司智能巡检系统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409349,招标人为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宁夏煤业公司煤制油化工公用设施管理分公司智能巡检改造项目,包括智能巡检终端、巡检机器人、在线式传感器等相关智能化巡检设备。建设智能点巡检系统,规范化设置巡检点位及巡检路线,为巡检人员配备智能点巡检仪,满足国能集团智慧化工云平台巡检系统建设及数据接入要求;在配煤一中心 XT1#皮带输煤栈桥内安装一台智能巡检机器人及行走导轨,在机器人内部集成图像采集装置,通过智能分析算法运算平台实时监测皮带运行状态,满足《化工产业智能控制及智能装备建设指南》对智能巡检机器人的建设要求;建设设备状态监测系统,在相关电机及减速机设置无线温度振动传感器,采集温度及振动信号,满足《化工产业智能控制及智能装备建设指南》对动设备数据采集的要求。
2.1.2 招标范围: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
1 | 煤制油化工公管电仪中心 | 20001353 | 其他工业自动化系统 -通用 | 套 | 1 |
2. 1.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60日内交货,具体交付日期按采购订单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
2. 1.4 交货地点:宁 夏 煤 业 煤制油仓储配送中心。
2. 1.5 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 60%,安装 调试 运行正常后付 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 1.6 支付形式:全额银行电汇 。
2. 1.7 质保期:合同货物验收合格后且安装调试运行正常之日起 12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智能巡检机器人供货合同业绩2份,(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巡检机器人,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或由最终用户盖章的用户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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