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陕西新能源分公司福华、峰铭光伏电站治安反恐建设项目变更询价公告
华能陕西新能源分公司福华、峰铭光伏电站治安反恐建设项目变更询价公告
采购编号:HNFZ2024-09-0-02158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华能陕西新能源分公司福华、峰铭光伏电站治安反恐建设项目,采购人为: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华能陕西新能源分公司福华、峰铭光伏电站治安反恐建设项目
2.2 采购范围
序号 | 计划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物料组 | 物料组名称 | 采购明细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描述 |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时间 | 计划交货时间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安装时间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用途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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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C20240964000014 | F0101012 | F0101012 | 治安反恐升级加固项目 | 1 | 项 | 华能榆阳区30万千瓦光伏平价上网项目治安反恐升级加固项目 | 2024-09-20 | 2024-09-20 | 2024-09-20 | 2024-09-20 | 2024-09-20 | 华能陕西榆阳电力有限公司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 (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
3.2 专项条件:
资格:(1)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均需在有效期内);业绩: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电力系统治安反恐或安防供货安装业绩(必须含有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紧急报警系统等设备的供货清单)至少2项,上述合同业绩需提供扫描件(须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等关键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其他要求:①项目经理应需具有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资格证书,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按国家相关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证书有效性及注册信息以建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2021〕40号”要求为准,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等)且项目经理需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需设置技术负责人且资格条件满足任职要求;②拟派项目施工人员还需提供专业岗位证书(低压电工及高处作业证)及公司为相关人员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记录。③供应商需取得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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