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人民医院集贤县医共体11家医疗机构供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集贤县医共体11家医疗机构供电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9日 08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521]ZDGCXM[CS]20240011
项目名称:集贤县医共体11家医疗机构供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91,66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集贤县医共体11家医疗机构供电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3,791,665.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日起18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集贤县医共体11家医疗机构供电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集贤县医共体11家医疗机构供电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投标供应商应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潜在供应商拟派建造师1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连续3个月(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的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无在岗项目。 施工员:具备机电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 质量员:具备机电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 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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