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思乡坑塘沟渠恢复补充耕地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283-HTGC-C2024-0037
项目名称: 根思乡坑塘沟渠恢复补充耕地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97.61434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59.746309万元
采购需求:
根思乡双港村 、兴许村、根思村、井坔村、鞠顾村、鞠庄村、老叶村、李秀河村、卢陶村、双联村、南湖村、新港村 坑塘沟渠恢复补充耕地 ,回填土方量约为 188800m3,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外购土 方、 回填 、压实、 机械整平 等 。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 市政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 拟派的项目 负责人 必须 具备【 市政 工程建造师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二级】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 具备相应 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 供应商 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在依法诚信经营、社会保障和税收缴纳方面无不良记录;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 供应商 在《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注: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 供应商 在《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7) 供应商 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 上月或当月 ;
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 供应商 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超过65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 供应商 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不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 供应商 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 供应商 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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