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流出物与环境监测能力测量审核采购公告
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 流出物与环境监测能力测量审核 -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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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流出物与环境监测能力测量审核(采购编号: 404C-FW-GKJT-24-1748 ),项目业主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 。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流出物与环境监测能力测量审核
2.2 服务地点:甘肃矿区、金塔项目部。
2.3 服务期限: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内容开展测量审核样品发放、测量、结果报告等工作。
2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由乙方进行各核素能力评价,出具技术服务报告。
3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验收。
2.4 服务范围: CNAS 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组织环境监测站进行流出物与环境监测能力的测量审核,并由其进行能力评价,出具测量审核结果报告和测量审核结果证书。包括水、土壤、气溶胶、沉降灰、生物灰介质中的 Sr-90 、总 U 、 H-3 、γ核素( Cs-137 )、总α、总β等共 34 个项目,详见第五章甲方需求 -
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 资质要求:
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响应人须通过
CNAS
关于能力验证提供者的认可,认可范围包括辐射环境监测相关的项目,具体项目覆盖表
1
所列项目
70%
以上。对于响应人未认可的项目,可以分给有资质的能力验证提供者。若因资质原因,确无法分包,可以采取实验室比对方式进行验证。
表1 认可的检测领域能力验证项目
3.2 财务要求:
/
3.3 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应提供以下资料:
(1)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2)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企业近三年(2021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3)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注: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专家对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评审专家可以进一步查询和核实,查询和核实的途径不限于上述三个网站,也可通过核链慧眼、企查查、天眼查等第三方网站;如有不一致,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说明。
3.4 业绩要求:
/
3.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应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及学历证复印件(该 3 项至少提供 1 项),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证明其开标前三个自然月内仍在缴纳社保)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以上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6 其他要求:
(1)已经列入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清单的或受到公司处罚的供应商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与其他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参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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