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润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第十三次深圳市润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饱和聚酯树脂(普通)询比价询价公告
广东
-深圳市
询价采购
寻源 公告
公告编号: SNXYGG202409180022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深圳市润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S22620240913012114
采购项目名称:第十三次 深圳市润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饱和聚酯树脂(普通)询比价
采购内容和范围:不饱和聚酯树脂
是否采用费率寻源: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1.1证照资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依法经营,并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证照资料。:须上传(1)-(2)相应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即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 1.2安全资质审核:提供签字、盖章确认的《安全承诺书》。:提供法人签字/盖公章确认的《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2《安全承诺书》)。 特别说明: 在项目定标/定价后、合同签署前,采购人将向推荐合作单位收集安全评价相关材料(详见附件3《汽运供应商安全评价表》)并进行安全评价审查,审查通过的方能组织签署合同。 如推荐合作单位未能通过安全评价审查,视同撤销投标/响应文件行为,采购人有权重新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签约候选单位为中标人/签约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3. 1.3质量要求:报名单位需确保开标前1日样品到达: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高新区马场湖镇启阳路与朱沂路交汇山东润赫新型材料有限公司209采购部,收样人:钟泳华,联系电话:,样品重量不少于2公斤。收到样品后我司产品研发与质量部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验结果符合我方要求(详见下表)的该项视为合格。2023年11月寄送样品或供货至我司并检验合格的,无需寄送样品(提供我司检测报告即可),默认合格。 4. 1.4限制投标/报价的情形(此项不需要提供材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在采购活动的任何环节(含合同履约阶段),一经发现,则所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报名/报价无效且我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前述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即是指依法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 5. 1.5联合体(此项不需要提供材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 1.6企业征信(此项不需要提供材料):企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 1.7供应商评价(此项不需要提供材料):截止至资格审核结束前,最近一期供应商绩效评价结果为非淘汰,如无评价结果,或者淘汰时间满一年,默认为合格,水泥控股黑名单的单位及在黑名单禁止合作期内其法定代表人再注册的公司默认为不合格。2024年1月起与我司有合作的默认合格。 8. 1.8黑名单(此项不需要提供材料):如果报名/报价人在任何时候被华润水泥列入黑名单企业或被发现存在应被列为黑名单企业的行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报名、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者将报价人的报价判定为无效报价,双方已经签署合同的,采购人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立即解除合同,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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