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司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拖轮船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拖轮船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9340,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位于辽宁省大连东北部庄河市东南约18km的黑岛镇黄圈以南的海滨地带,厂址西北部为吴圈和王圈两个自然村。南濒黄海,西距大连市区约190km,东距丹东约160km,北距海城约125km。两台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三大主机分别为哈尔滨锅炉厂、哈尔滨汽轮机厂、哈尔滨电机厂制造。
招标范围:庄河电厂自有的三万五千吨级卸煤码头作业时,为船舶进出港口、靠离码头提供顶推、拖带服务;负责协助码头方定期进行航道巡视、对航道内各类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清理渔网、布置海上围油栏;协助更换航道导航设施等工作。
委托期限为一年 ;2024 年11月16日至2025 年11月15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含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提供顶推、拖带服务相关内容)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拖轮船舶服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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