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矿井水井下预处理系统设备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庆阳市
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
新庄煤矿矿井水井下预处理系统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 标 编号:HNZB2024-09-2-2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矿井水井下预处理系统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人为 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随着新庄煤矿转入试生产阶段,井下生产区域涌水量明显增大,目前1802工作面涌水量已经达到500m³/h左右,新庄煤矿井下水煤泥含量大,排水设备设施经常性损坏,井上下水处理站运行压力大,盘区水仓和中央水仓煤泥清理工程量大,清淤工作给安全生产管理带来较大困难。为改善井下排水水质,确保排水系统、水处理站处理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租赁一套井下水预处理系统进行煤水分离,安装在西翼主泄水巷TBM始发硐室,大量煤泥进入主煤流系统皮带回收,减少清仓次数,降低水泵维修频次,提高经济效益。
2.2 项目地点:甘肃省庆阳市新庄镇新庄煤矿。
2.3 规 模:矿井设计生产能力8.0Mt/a
2.4 服务内容: 租赁 1 套矿井水井下预处理系统设备(详见技术规范要求) 。
序号 | 名 称 | 参考型号/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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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井下水预处理系统 | 处理煤泥水能力≥1000m³/h,处理后的干物料水分 18%,煤泥水中固体颗粒 粒度 0.075mm(200目) | 套 | 1 | |
2 | 系统自动化要求 | 全系统闭锁、集中控制 | 套 | 1 |
2.5 服 务 期:3 个月,具体开始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 投标人为煤泥水处理系统设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提供所投产品的煤安证(煤水分离设备) ;
3.2.2 企业业绩: 投标人具有并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1份井下原煤脱水设备(或井下水预处理设备)租赁或供货业绩合同,业绩证明材料为投标文件里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合同内容应包括首页、签字页、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或关键信息。业绩证明材料除合同外还应提供每份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无结果的,按无效认定);
3.2.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