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扎哈淖尔35万吨绿电铝项目(扎铝二期)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服务
发布时间:2024-09-18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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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业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勘察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工期要求/监理服务期限或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信息服务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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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PCEC-ZC-ZB-17-2024-107-08 | D107-08 通辽市扎哈淖尔35万吨绿电铝项目(扎铝二期)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服务 | 见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总体描述)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辽市扎哈淖尔35万吨绿电铝项目(扎铝二期)安装调试工程完成和提供(部级)优质工程推荐表止。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基本资格要求 | 专项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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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107-08通辽市扎哈淖尔35万吨绿电铝项目(扎铝二期)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服务 |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投标人未被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及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并且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发包方承包商“黑名单”。(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并且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发包方承包商“黑名单”。(8)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 (1)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2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2)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至少2个有色金属行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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