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市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委餐厅电气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市委餐厅电气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CA自行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9日 11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YHC-2024-34号
项目名称:市委餐厅电气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市委餐厅电气改造工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6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45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委餐厅电气改造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委餐厅电气改造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2023年度年检报告;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提供证明资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收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社保完税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银行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 ,需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查询日期为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执行人名单中(提供以上网站网页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为准); (9)投标保证金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 (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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