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徐州供电段智能声光驱鸟器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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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上海局集团公司徐州供电段智能声光驱鸟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WZ-GZ2024-874)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徐州供电段智能声光驱鸟器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徐州供电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智能声光驱鸟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一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物资的生产制造商,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 2.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认证或CNAS认可标识的检测报告。 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产品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供电公司、铁路、机场、地铁等公共交通项目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对应的供货合同。 5.履约信用: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公布的被限制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查询网页截图)。 6.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②本项目须办理报名登记并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③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若公告两次不成功,则转为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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