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东田良等五个站净水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山西
-长治市
郑州局集团公司 长治北车站长子、东田良等五个站净水设备
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BZZXGC-2024-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子、东田良等五个站净水设备 项目已由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北车站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北车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 长子、东田良等五个站净水设备项目 。
2.2招标编号 : CBZZXGC-2024-002
2.3项目概况:
长治北车站管内东田良、长子、南陈铺、小宋、后寨车站各安装净水装置一套 。
2.4项目地点: 长治北车站管内东田良、长子、南陈铺、小宋、后寨车站 。
2.5 计划工期: 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要求。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招标范围: 本项目预算批复、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
三、投标人 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 需有近三年类似项目施工的经验(提供相关工程合同)。
3.3投标人应出具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二年(202 2 年度、 202 3 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二年的, 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4近3年(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房屋或设备整修工程 2个及以上类似业绩,且安全质量状况稳定,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人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3.6近3年内(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内(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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