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东航码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水稳砂石料采购招标
中交第四航局工程局有限公司
合肥东航码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水稳砂石料 采购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交第四航局工程局有限公司合肥东航码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局工程局有限公司合肥东航码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安徽港航能源储运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稳砂石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由安徽港航能源储运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本项目为码头工程,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店埠河航道左岸,码头有效尺寸 640m,平台宽度25m。根据设计图纸,现拟建7个1000t级泊位,年通过能力338.9万吨,满足2030年吞吐量为300万吨的要求。码头前方港区占地约30亩,后方陆域240亩,装卸货种主要为石油制品及液体化工品。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2交付时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至2025-7-31
2.2.3交付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桥头集路 2号东航码头项目部
2.2.4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10.0%
2.2.5 支付条件: 所需物资送抵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且安装并验收完毕,每次结算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国家税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供货完毕并安装后15 个工作日内付至 80%,工程专项验收后付至90%,剩余的10%货款作为履约保证金待所有材料供应完毕,且经验收合格后,并将出厂检验的材料试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等相关资料送交甲方后 15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非工作日顺延付款时间。另注:履约保证金的释放并不能免除卖方的保修责任。
2.2.6最高限价:无。
2.2.7 本次招标 不分 包件,拟推荐 1~3名中标候选人,最大中标能力为 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3.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至 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建立有完善的管理体系,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国家产品质量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书;并提供近2 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以上资料、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扫描件)
3.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 需出具 2021至2023年内至 少有3个的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6.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6.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7 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9-23 19:00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