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化工空分装置智能巡检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市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空分装置智能巡检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409381,招标人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区。主要装置包括3 x 82000 Nm 3 /h空分装置、53万Nm 3 /h气化装置、净化装置、硫回收装置、180万吨/年甲醇合成装置、60万吨/年MTO联合装置(含SHMTO装置、烯烃分离装置及C4烯烃转化(OCU)装置)、45万吨/年聚丙烯装置(PP)、27万吨/年低密度聚乙烯装置(LDPE)、公用工程装置、动力中心装置等等。
空分装置巡检目前主要以人工巡检完成 , 现计划建设 空分装置压缩厂房智能机器人巡检 项目,对 装置压缩厂房巡检项目 开展数据采集、 分析 处理 录入系统 ,同时 生成装置的巡检报告 。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拟采用智能机器人巡检,代替人力巡检在超高噪音或特殊环境下的部分能力,并首次在空分装置 区域进行应用,以 提高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安全运行效率 。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甲醇生产中心空分装置智能机器人巡检项目 , 投标方需提供智能巡检相关成套的硬件、软件进行安装调试, 对 装置巡检项目 开展数据采集、 分析 处理 录入系统 ,同时 生成装置的巡检报告 。
2.1.3 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必须在 6 个月内,完成智能机器人巡检项目软件及硬件的交付、安装、调试及培训等所有工作
2.2.2项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祥华街2889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金额100万及以上的工业智能机器人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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