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重招的620000010444航煤总酸值测定器0.000-0.100mgKOH/g0.0001mgKOH/g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620000010444航煤总酸值测定器\0.000-0.100mgKOH/g 0.0001mgKOH/g(招标编号:NWZ240913-3833-030103)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航煤总酸值测定器\0.000-0.100mgKOH/g 0.0001mgKOH/g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航煤总酸值测定器\0.000-0.100mgKOH/g 0.0001mgKOH/g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商一级(指生产商直接授权)长期(一年及以上)代理授权书,授权有效期必须涵盖合同交货期,或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授权有效期必须涵盖合同交货期。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1 年1月至2024 年8月国内外不少于2 台(含2台)的航煤总酸值自动分析仪产品销售业绩。须提供业绩对应的合同复印件、签字版技术协议(或技术确认书)、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并提供业绩最终用户的联系人、联系方式。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绿色采购书面承诺书,内容包括:在交易活动中,明确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责任,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无条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标的物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方面的要求,确保供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要求。 (2)投标人投标产品应满足附件《航煤总酸值自动分析仪技术规格书》,其中标注“*”的11项技术指标和要求,任何1项不满足将否决其投标资格。未标注“*”的技术参数10项,每一项不满足项将加价1%,累计超过3项给予废标处理。 (3)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4小时内能对招标人仪器维护等需求进行及时响应,48小时内能赶到现场服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11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